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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竞技APP官网下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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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的理想,而这一理想得以实现的路径则主要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时代课题,反映了时代的要求,需要回应时代中推展出来的问题,具有时代特征。“现代化”是一个流动的概念,在每个时代都有着不同的内涵,不存在固定的现代化模式。虽然西方现代化理论提出了一种所谓现代化模式,但那并不是可以复制、可以模仿的道路。所以,中国语境中的现代化概念属于一种“向前看的现代化”,而西方现代化理论所推荐的所谓现代化模式在实质上属于一种“回头看的现代化”。“向前看的现代化”是一种精神追求和理念向往,在全球化的新时代,是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的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主张,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既是国家内部事务治理的目的,也适用于全球治理。

  《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1〕。其中,最为重要的优势就是,我们党从不满足于国家治理的某种既定状态,而是谋求改革,不断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课题,实际上就是确立了激励改革的指导思想,即不断地通过感知时代的要求进行改革。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2〕。我们党在新时代认识到了时代的“需要”,并以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课题的形式回应时代的需要,把时代所需要的变革转化为自觉的和主动的改革。

  显然,对于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的中国而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始终是根源于时代的,正是每一个时代中所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当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反映在对具体事务的处理上,但它同时又是一个宏观的社会目标,虽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了一个时间表,即在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在2049年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是,我们应当将其理解成一个阶段性的目标。也就是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会停留在2035年或2049年所达成的目标上,而是会以此为起点而追求更高的目标。这仍然是现代化持续的过程。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社会的“协调、有序、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国家的标志,但在每一个时代甚至每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上,都会出现新的问题,都会对“协调、有序”构成挑战,更不用说“持续发展”本身就是一个流动着的意象,意味着概念内涵的变化。因而,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每个时代都有着不同内涵,永远都在路上,在通向未来的方向上始终有着新的境界。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从属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的,同时,它又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构成部分。当我们今天谈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候,是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的,所面对的是一个全球风险社会,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不同于以往的要求。所有这些方面,都决定了我们必须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基本价值看待。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就是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向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在全球化进程中,特别是在风险社会中,还存在着那些维护旧世界的力量所制造的麻烦,对国家治理构成了极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需要带着勇气迎接挑战,更需要尊重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去感知时代所提出的现实要求,用行动开创未来。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风险社会以及危机事件频发,使国家治理感受到了某种压力,从而要求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课题的破题来适应风险社会以及应对频发的危机事件的要求。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进入21世纪后,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就是最大的现实,基于这一现实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课题,显然是抓住了根本。

  当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从属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的,而风险社会则会对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造成极大影响,甚至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如果我们不能构建起适应风险社会要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就无法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愿望变成现实。所以,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应对风险社会中的各种各样的挑战都是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这也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在创新中前进,即抛弃旧的观念、打破旧的模式,并在新的理念引领下朝着新的目标前进。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不是固定的,而是处在不断地调整之中的,或者说,我们不将现代化作为一个可以达到的某种状态,也不期求在某个时间点上终止脚步,而是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个持续地通向未来的进程。

  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特别是基于18世纪启蒙的设计方案,所建构起来的国家是与社会分立而在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由国家对社会加以治理。所以,学者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所构成的框架中去寻求治理体系改革以及治理能力提升的方案。可是,自20世纪80年代起,社会发展因为长期的量变而呈现出了质变的状况,特别是社会多元化走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国家及其政府对社会、对市场的治理受到了结构性的冲击,各种各样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了治理过程之中,或者独立地开展治理活动,或者与政府、与其他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治理活动。这是国家治理所面对的新情况,应当被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起点看待。

  在国家与社会分立的视野以及解释框架中,国家治理能力也就是国家干预和控制社会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也是被等同于国家机构特别是政府部门的。比如,米格代尔认为,国家能力就是“国家通过国家的计划、政策和行动来实现其改造社会的目标的能力”〔3〕;福山则认为,“国家构建就是在强化现有的国家制度的同时新建一批国家政府制度”〔4〕。所以,国家能力也就是“国家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特别是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5〕。这些认识及其观点显然与今天的现实是格格不入的。20世纪后期的社会多元化,进入21世纪后的风险社会,都冲淡了国家与社会间的边界线,国家与社会分立的状况已经移出了我们的视野,以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建设也就不可能在国家机构的意义上去做文章。这是因为,国家与社会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基于公私分化而确定的私人部门及其事务,正在不断地演化成了公共事务,或者具有了公共属性,以至于必须纳入国家治理的范畴。特别是市场,早已不受“看不见的手”的调节,而是在国家计划与规划的框架下运行,这也迫使国家治理的内涵必须扩容。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追求中,我们必然会告别传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的线性结构。在新时代,国家治理并不是单纯依靠政府开展的治理,虽然政府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但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的力量是多元的和多样的。从20世纪后期以来的社会发展看,非政府的、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到了社会治理过程中来了,使原先国家与社会分立的格局发生了变化,治理体系不再是简单的主体与客体二分,而是呈现出复杂的状况,治理者与被治理者都处在变动和角色互换中,还有可能既是治理者又同时是被治理者。这种原先被归入社会范畴的各种各样的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来,既改变了社会结构,也改变了国家治理的构成要素。特别是使得治理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开始变得模糊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力量既实现对他者的治理,也开展对自我的自治。

  因而,国家治理表现为一种网络的状况,无论是主体与客体、自治与他治,都在这一网络中展开,也同时构成了这个网络,使这个网络有着无限个拓扑面。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拓扑面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和处在互动过程中的。如果说国家治理是在人、活动者、行动者而不是物的意义上展开的话,那么多元共治既是国家内部治理也是全球治理的基本模式,而且这种多元共治使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变得模糊了,或者说,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都是因场境而定的,某个场境或者处理某个具体事项上的主体,在另一场境或者处理另一事项时,又会成为客体。在此意义上,多元是行动中的多元,而不是静止状态上的多元。就治理的性质而言,无论在何种场境中,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关系都是合作的关系,因而不能在统治或管理的映象中去把握主体与客体。同时,治理的形式也是多元的,有可以明确区分为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互动的治理,也有治理者与被治理者无法明确区分的共治,而更多的治理则属于自治。总之,在治理关系上具有交互性,而在行动上则是互动或联动的。

  在历史的维度上看,国家治理因国家建设的目标的转变而发生转变。在新中国发展史上,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国家发展目标。在新时代,我们的国家发展目标被确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虽然这是一种“在传承中超越”的表现,但也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构与之相适应。在新时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同时包含了全球治理的内容,一方面,我们需要通过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获得参与乃至主导全球治理的资格;另一方面,我们也只能通过参与甚至主导全球治理,才能获得更多可以支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因素和资源。这些因素和资源不仅有物质上的,而且有经验、知识以及智慧等。所以,在新时代,国家治理需要拥有全球视野,治理者需要拥有面向全球的心胸。

  马克思在思考无产阶级的使命时曾经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6〕。马克思这一论断中的精神在新时代就应当表述成:是为了人类的福祉而致力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在马克思的上述论断中,指出了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独立的运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显然是要将无产阶级的运动与资产阶级区分开来,这是非常重要的,是对无产阶级运动的性质、方向和道路的定义。在今天,当我们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目标确立为现代化时,也必须在“独立的”意义上来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模式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的新课题,意味着将以新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去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因而必须从新时代的现实出发。正如习所指出的:“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7〕所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课题的提出,也可以看作是现实问题的倒逼,即反映了现实要求。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涉及到一个“现代化”概念,在学术语境中,现代化似乎有着固定的含义,一般是指西方现代化理论所说的现代化,美国学者罗斯托是现代化这个概念的定型者。但是,我们所说的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理论所说的现代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关于现代化的问题,明确指出,“我们搞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代化”〔8〕。所谓“中国式的现代化”,是针对现代化理论所描述的那种“西方式”的现代化而言的,所要反映的是中国实际,所指出的是一条适应于中国的发展道路。之所以能够提出这一观点,是与中国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联系在一起的。基于这一原则,今天的情况又与改革开放初期有所不同,今天中国的实际是已经融入了全球社会的发展进程之中,需要把全球社会的发展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条件,而且融入全球也正是在经济上“做强、做大”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

  我们党是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国家发展现代化的问题的,并概括出“四个现代化”,用以引领国家治理。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现代化观念及其追求扩展到了各个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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